市监总局:休闲服装等抽查不合格率19.2%
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休闲服装等12种网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其中,抽查了15个省(区、市)330家企业生产的343批次休闲服装产品,其中39批次涉嫌无厂名厂址,2批次涉嫌假冒,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检验的302批次产品中,发现58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9.2%,较上次抽查上升4.4个百分点。近3年该产品在电子商务领域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0.0%、14.8%、19.2%。
本次重点对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纤维含量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纤维含量、pH值、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水色牢度、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生产企业没有做好产品纤维含量等信息标注方面的管理;二是企业对原料质量控制不严格,采用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原料或助剂;三是企业生产加工工艺和质量管控措施不完善,导致产品质量不稳定。
本次抽查主要涉及广东省、浙江省、福建省等产业集聚区企业,分别抽查检验了115批次、65批次、35批次产品,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32.2%、7.7%、5.7%。
针对本次网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立即下架不合格产品。依法查封、扣押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销售企业停止销售同一产品,全面清理、依法处置库存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并明确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结果处理情况要及时录入e-CQS系统并报送总局。总局将强化跟踪督办,视情通报各地结果处理情况。
(二)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质量技术帮扶。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帮助企业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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