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某印染厂涉嫌篡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案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在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巡检时发现,嘉善县某印染厂往年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超标次数较多,但今年以来自动监控数据出现断崖式下降。嘉善分局通过调取污水处理厂数据、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固废监管系统数据,发现该企业今年以来排水量、污泥产生量与实际用水量、生产工况明显不符,存在偷排嫌疑。
2022年3月31日凌晨,嘉善分局执法人员通过无人机红外功能扫描该企业厂区内作业情况和污水站、总排口废水排放情况,发现总排口温度较其他区域温度明显偏高,而经处理后的废水温度一般接近常温。同时,执法人员查看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平台上企业实时排放数据,显示此时排水量接近于0,初步判断该企业可能正在通过旁路偷排未经处理的废水。执法人员随即进入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发现总排口正在排放大量高温黑色废水。经对总排口正在排放的废水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4140mg/L、重金属锑1300μg/L,分别超过排放标准19.7倍和12倍。经调查,该企业车间西侧原水池有一根管道连接中水回用池,中水回用池与总排口管道连通,企业负责人承认今年以来多次将未经处理的废水通过上述管道,绕过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直接排放,从而达到干扰自动监控设备采样、篡改自动监控数据的非法目的。
查处情况
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同时根据《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条第七项,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涉嫌污染环境犯罪。嘉善分局于4月6日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目前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启示
面对日益隐蔽的环境违法行为,将科技手段有效应用到当前环境执法工作中,是我们提升问题发现能力,提高执法效能的有效手段。本案采取“在线监控+固废监管系统+无人机”的科技手段,精准锁定并查获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解决了使用常规执法手段存在的排查过程长、线索发现难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人防+技防”手段,为高效精准执法提供科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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